首先,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在征收之前准备好以下证据,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2)能够证明房屋面积和房屋性质的书面材料;
(3)若房屋处于集体土地之上,则需要出示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证等;
(4)对于企业或商铺,则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
(5)对于房屋承租人,需要提供自己有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其次,需要证明政府的征收行为是否合法,根据征收程序的进程收集不同阶段需要的证据,包括:
(1)征收公告;
(2)征收决定;
(3)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征收补偿决定书;
(5)征收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6)征收部门支付相关费用的凭证;
(7)在谈判过程中的录音、视频以及照片等。
这些证据被征收人可以在公告第一时间拍照取得,若政府没有公告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获取。
此外,对于征收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强拆行为也要积极进行取证,以便针对这一行为提出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在征收拆迁项目启动之前,被征收人可通过拍照、录像、摄影等方式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全方位的拍摄,对于贵重物品也要及时登记。
在强拆进行过程中,对强拆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拍照录像,即
(1)拍摄强拆指挥人员;
(2)拍摄到达现场的车辆和其车牌号;
(3)对于身穿制服的强拆人员,拍清脸部特征和服装编号;
(4)对于熟知的领导进行拍摄。
如果自己被控制,无法使用手机或拍照设备进行拍摄,则可让亲戚邻居帮忙录像。
此外,在强拆发生之时,千万不要“以暴制暴”,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以防止后期查询。不论警察是否出警,是否达到现场,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
因此,征收拆迁项目一旦启动,被征收人一定要在日常中保留相关的证据,争取自己的权益,即使被征收人对于收集到的证据不明确有何作用,但一定要根据上述内容保留相关证据,为日后双方发生矛盾冲突时能够更好地维权。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