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中,相关的当事人,包括:
拆迁当事人,是指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具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拆迁当事人,包括房屋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等。
拆迁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拥有被拆除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来说,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则为所有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几个共有人。
(三)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是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承租人:如,持有租用公房凭证的公房承租人。
2、是通过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承租人:主要是市场租赁关系中的承租人。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