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中断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到主管部门申请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虽然供水供电方也是“奉命行事”,不过通过专业拆迁律师是可以操作的。其次建议被拆迁户积极通过法院,起诉供水供电方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由于供水供电方同被拆迁人之间存在供水供电的合同关系,因此针对供水供电方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是水到渠成的维权方式。通过法院来维权还有一个好处是,被拆迁人可以一并请求法院要求对方对因为断水断电造成的损失给予公平赔偿。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