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应当要依法妥善处置并保全室内物品,以证明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已尽慎重、妥善之注意义务。但是实践中,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往往不注意妥善处理室内物品。
房子被“强拆”后,可获得的赔偿,包括:
1、房屋价值的损失以及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