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新闻报道中因为要拆迁而新建房屋的情况并不少见,很明显能看出的是此类“违建”更多是因为村民追逐高额补偿的心理。
房屋拆迁,其补偿安置都与房屋的面积大小有关。部分民众就会产生这样一个认知:房屋面积越大,能拿到的补偿越高。这个认知并不是绝对正确的。
我们认为:拆迁范围确定后,在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前,如果允许被拆迁人临时新建、扩家、改建房屋,就会增加货币补偿的金额或是产权调换的面积,增加拆迁人补偿安置的成本。被拆迁人这种获利明显是“不当获利”,拆迁人增加的补偿成本是不合理负担。
实践中通常把“拆迁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拆迁时不予补偿。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