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临要拆迁的人来说,不管是国家还是开发商征用土地,如何获得更多的补偿款是他们最关心的,其目的是让自己生活有一个保障,有很多人误打误撞,并不知道正确的获取渠道,甚至还会适得其反,拆迁律师的建议:
一、商谈技巧:
确定了拆迁属实,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进行商谈时,被拆迁人如果提出一些合理合法的条件被拒绝,不要一怒坏掉所有的机会,应当保持理智,进行思想疏通,不可以激化矛盾,所谓的沟通不就是双方进行约谈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什么事情都一帆风顺也就没有沟通这么一说,
二、有技巧性的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人称进行裁决,被拆迁人可个人或多人进行行政诉讼,一般情况,在拆迁时拆迁通知发放的两个月都不适合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办法把拆迁人缠住,短时间内是不会拿到裁决,没有了裁决,拆迁人是不能进行拆迁,
三、诉讼的作用:
根据我国建设部的相关规定,被拆迁人在进行对拆迁人的诉讼时,拆迁行政裁决应停止,这样一来就不会存在强拆或者司法强拆,这样的情况对于一些环境是十分有利的。
四、诉讼过程中作出裁决的后果:
在诉讼拆迁许可证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有关部门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是会判定无效,对于无效的裁决后续都是违法和无效的,所以拆迁人有权利请求补偿。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