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应享有权利:
1、拆迁房屋的评估,如有异议,有权无条件要求重新评估。
2、对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有权利享受房屋拆迁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对于拆迁补偿方面,被拆迁人有权利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4、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应平等自愿的原则。
5、对于拆迁补偿被拆迁人如有不满,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法律诉讼。
6、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签订的协议,如果拆迁人不履行,被拆迁人有权利提起诉讼并要求按照协议履行。
有应享的权利,就会有必须履行的义务,这都是相对的,我们也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去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拆迁补偿也是没法合理合法的最大化,下面我们了解一下要履行的义务。
二、应履行义务:
1、在拆迁公告下发后,不允许重新改建、新建、扩建等。
2、在拆迁工作进行中,应有义务积极配合拆迁等相关工作。
3、不可以私自买卖、出租,改变土地用途等。
4、应当在拆迁补偿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搬离,禁止阻碍拆迁进度。
5、对于拆迁人需要提供被拆迁人的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时应及时提供。
6、对于一些相关房屋情况,有义务举证。
对于权利和义务来说,只是为了让拆迁可以顺利进行,也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能让拆迁成为一夜暴富获取利益的途径,同时也让被拆迁人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