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拆迁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具体补偿标准,不是法律不想规定房屋每平方米应该补偿多少钱,而是情况太复杂很难统一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如果非要让法律确定具体标准,可能结果带来的是更多的纠纷,更大的不合理。具体拆迁补偿都是由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针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虽然没有一部统一适用的规定,但在实际拆迁的过程中,是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
房屋征收补偿可从几个方面着手:区位、面积、用途、周边设施、交通等因素,类似于房屋交易,且法律法规也是参照市场比较法,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被征收人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
征收拆迁中,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比比皆是,原因一是评估程序存在问题,评估方作为拆迁方的受托人,不会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征收方及评估方会利用各种方法诱导、逼迫拆迁户签订协议。
提醒拆迁户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切莫慌乱,首先要保留好己方有利的证据,其次,对评估程序及补偿标准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质疑,最后,咨询专业征收拆迁律师,减少风险,进而减少损失。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