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惧怕官员,行政官司不敢打。结果: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
中国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许多拆迁户一听说征地拆迁主导都是政府,而对违法拆迁的监督很多被告都是政府,因此拆迁户第一反应就是和政府打官司打不赢。也有工作人员放出风,找政府打官司,连案子都立不上。
的确,在中国行政诉讼往往存在立案难、胜诉难等一系列难题,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工作的干扰。但是“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试想一想,如果老百姓告的没道理,就算立了案也是败诉,为什么不给立呢?不立案说明他们心虚,你们已经胜出了。
需要注意的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胜与败的标准不在于某个官司的输赢,而是要看最终的补偿有没有提高,如果提高了,你就赢了。所以,不要在意一时或一个阶段的胜败,不要问律师能不能打得赢,而要问经过努力能不能提高补偿。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