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征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征迁方无论在征迁过程中,还是在征迁终结前,为保障、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以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终结依据。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迁方,如何保障自身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呢?了解征迁过程中的签约技巧、防范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签约困境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那么被拆迁人容易陷入哪些"协议困境"呢?
安置房五证不全:
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先安置后搬迁,也就是说对被拆迁人的安置需要是现房安置,如果不是现房,则拆迁方违法,被拆迁人有权利拒绝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而现实拆迁中,很多地方很难达到现房拆迁。即使如此,我国对项目建设方面有严格的法律程序限定。比如,一个房屋建设项目必须经历项目立项、规划、土地征收、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五证审批。在拆迁方无法提供现房安置时,被拆迁方应主动考察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包括建设方的资金状况等,尽量减少后续法律风险。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