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是有原则性,即:
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第二款规定,推动完善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款规定,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
原则: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原则永不变,违反拆迁原则,就是违法,这是毋庸置疑。
强拆的非是房子,是被拆迁人的权益和尊严;罪恶内心没有光明,不要奢望它会善待;补偿就在塔尖上,需要方法才能触摸;信访就像求平安,等待老天爷的开恩;不惧他们的违法行径,所惧我们内心的懦弱;天下没有做不成的事,只有做不成事的人。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