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遇强拆之时,烦恼才刚刚开头。实施强拆主体的确定,被强拆房屋的所有权证证明,每一件都是大事情,马虎不得。
在此时,有用的证据证明就是提高补偿额度的最有利助手。
房屋拆迁进程中,什么才是需要取证的,如何取证,是每一位被拆迁人必须要了解的知识。
那么,什么证据方可被法院认同呢?怎么取证方可作为有利证据呢?
保存文字性文件和房屋所有权证:
1、与房屋、土地关联性的所有权证:
比如: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房屋所有权证、用地审批手续、建房审批手续、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等。
以上都是做为我们证明自身权益最有力的证据。只要听说房屋要拆迁首先必须要做到:原件保存好,提防拆迁方以换新证为由,把证据原件拿走。
2、可证明房屋面积、价值的相关文字性材料:
比如:评估报告、房屋测量登记表、房屋面积确认表等等。
在以往办理的案件之中,大多数被拆迁人抵触拆迁或者评估报告补偿不同意之时,拒收评估报告、禁止测量人员测量房屋。然而被拆迁人并不清楚,不论补偿是否满意都应保存好评估报告,为今后维权从中找到违法点做准备,从而提高补偿额度。
3、拆迁方发布的文件:
比如:征收决定、补偿决定、拆迁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告、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等。
房屋强拆并非莫名其妙的出现,之前必然有所苗头。抛开口头威胁强拆之外,就是发布相关的书面材料,此书面材料就是要强拆的苗头,因此,必须要重视、重视、再重视,并把书面材料保存好,为以后强拆维权作为法律证据。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