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听证调解、行政裁决阶段:
(一)了解是否拆迁管理分离。现在好多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有做到政事、政企分开。这个是违规的。
(二)对方一发裁决通知就寄挂号信给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并将裁决通知复印留底后一并连挂号信退给裁决机关,要求查看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并且对照一下相互间有没有矛盾。记住。这是你的权利。拿不出就有问题,不能拆。五项文件为:(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
(三)把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果评估单位没有选择、评估结果没有公示、暗箱操作、给某些有背景的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等等,被拆迁户有权要求同等待遇。可以强烈要求上榜公布已经走人的被拆迁户补偿,按规定,这是必须的。现实中几乎每户被搬的人家都被要求保密补偿费(否则,奖金、补助没有……等等)。
二、拆迁方申请强拆阶段:
拆迁方对于那些穷尽一切手段仍拒绝搬走的被拆迁人,只能申请法院司法强拆。此时,被拆迁户未拆就已经先输一招。法院的裁定下来之后一般是无理由拒签,加上被拆迁人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欠缺往往最易丧失维权时机。求助专业律师,及时维权。在征迁开始时,如果拿到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千万不要急着签字,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程序很复杂,当事人往往无从得知,律师凭借自己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更能发现其中的违法之处,通过律师的谈判、诉讼技巧,能为大家争取最合理的补偿。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