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征地拆迁中收到“它们”的时候,强拆的大门已经朝我们敞开了。因此在收到法院强制拆除裁定之前被拆迁人应当及时的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在有效的时间内撤销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保住房子,进而才会有更多的时间争取合理补偿。而当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时,被拆迁人的房子很有可能已经被认为了违章建筑。但被拆迁人此时应当要冷静处理,首先要从各个方面分析自己的房屋是否构成违章建筑的条件,如果有各种证件,却还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时则很有可能是拆迁方存在违法行为。其次,拆除违法建筑也不能说拆就拆,必须要履行法定程序。
据我国现今《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在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在法定时间内提起复议或诉讼的话,那么有可能将面临强拆的情况。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