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最根本的生存保障,是农民的生存基本。
而征地拆迁中,最应知道这些基础问题: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定程序是什么?
(一)政府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被征地的村集体和农户。
(二)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并且,调查结果由三方主体(村集体、农户、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三)征求村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四)拟定“一书四方案”征地文件,并上报、审批。
(五)张贴“二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六)就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二次”征求村民意见和听证。
(七)将修改后的补偿安置方案,依法上报并审批。
(八)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十)交付土地,在搬迁期内完成搬迁。
二、不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可以吗?否。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补偿的是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因此,对精装房与简装房、老房子与新房子、土木结构的房子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子,补偿款肯定是不同的。
拆迁方,应依法对房屋进行评估,并把评估报告交到被拆迁人手中,让他们对评估结果无异议。
三、耕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田,是农民赖以为生的经济基础,若征收方一次性买断耕地,则征收补偿,是其生活为继的保障。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平均年产值就是每亩地种植庄稼的每年的年产量,对此最清楚的莫过于被拆迁人自己了;对于土地补偿费用,村集体可能会扣留一部分,但比例一般不超过20%,如果一分土地补偿费都不给或给的很少,那就是不合理的。
2、人员安置补助费: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人员安置补助费,在实践中根据安置主体来发放安置费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给村民本人或征得村民同意后用来购买保险。
3、地上附着物:一般为蔬菜大棚、房子等建筑物或构筑物,补偿的建筑成本价,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4、青苗费,一般根据田地被征收时地上种的什么农作物为准进行补偿,具体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规定。
(二)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得30倍。
四、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的权益怎么保障?
(一)承租人,对自己的权益,可先看租赁合同。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定。
1、尚在租赁期的:则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仍享有使用权,拆迁人应寻找周转房,予以过渡安置,双方的租赁关系仍应保持,原租赁合同也应进行相应修改。
2、租期届满的:承租人应无条件迁让,并承担拒迁的法律责任。
(二)承租人,可获得的法定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有营业执照,属合法经营)、装饰装修费用、搬迁费和过渡安置费。
五、签订协议后,对拆迁方不履约的,法院可采取的强制履行方式,是什么?
(一)划拨款项;
(二)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
六、签协议后,拆迁款支付的期限,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七、可享有安置补偿份额的主体,如何界定?
以户口为主,是否在被拆迁房常住为辅。
(采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