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于拆迁都有所耳闻,但是对于司法强拆估计很多朋友并不是很了解。所谓司法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司法强制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
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司法强制拆迁补偿方式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拆迁补偿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