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拆迁评估问题。法律规定评估机构的确定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者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法律规定拆迁评估人员应当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评估出的价格太低了,拆迁户不满意怎么办?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如何与拆迁方谈补偿问题?
首次谈判大概在项目刚开始的时候,其实是一个摸底的过程,作为被征收拆迁方千万不要主动去进行谈判,一定要等到对方找到我们的时候来进行。千万不能报价。一旦报价过早,发现邻居,亲属的价格都比你高,你想反悔,往上涨已经很难。
在谈判地点选择上,要让对方找到自己家中,同时在谈判过程中安排人员巧妙地、策略地干扰或终止谈判的进程。
大部分时间都是有征收拆迁方在主导谈判,那么我们作为被征收拆迁人真的一点都没有主动权吗?这个就大错特粗,主动权是自己争取的,伺机而动,在对整个征收拆迁的项目立项、规划、资金进度等情况详细了解之后,我们就可以抓到主动权了,那么和谁进行协商,补偿多少,补偿原则的问题也可以转换为对我们被征收拆迁方有利的形式,“权利在手,补偿不愁”。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