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征用、行政征收:
(一)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和行政征收,二者的区别:
(一)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临时性的,权属性质不变,用完后要归还原主,若不能归还或损坏,则征用单位要作价赔偿;
(二)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后转国家所有,权属性质由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