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
农村父母去世后,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且经常生活在一起,则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如果子女转为非农户口,那么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要交还给村集体。
2、亲属:
老人在晚年时,若由家门亲属或兄弟中某个孩子过继,来照顾老人生活的,那么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房子。
3、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女儿出嫁且户口迁出: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也可以使用屋下的宅基地,但不允许翻建或新建,若是倒塌了,则由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女儿出嫁户口未迁出: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也可以新建或翻建,转让给其他本村村民;
综上,如果面临宅基地户主不在等问题,一定要注意维权,看自己是否有权继承,不要被村集体给忽悠收回去了;因为宅基地往后的价值会不断上升,申请也会越来越难了,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利用。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