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规则,目前还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版本,都是由各地自行决定,由此导致了同一地区,市和市、区和区、甚至街道与街道的拆迁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对于集体土地上的非法强拆,如何进行法律救济:
一、强拆之前的准备:
强拆之前总是会有预兆的,比如会派人来口头通知,或者张贴告知书,这个时候,你要做的就是把要强拆的房子完整的录像拍照记录下来,把告知书报存好,有条件的可以安装监控,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准备以后维权时用。
二、强拆进行时:
当推土机、抓斗机加大油门向你的房子冲过来,千万不要冲上去做无谓的抗争,你应该马上报警,并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特别是对方的制服、编号、特征,警察来到之后,协助做笔录,指证非法强拆人员。
三、强拆之后的法律救济;
强拆之后,再做一份详细的书面报案材料,一定要明确强拆人是谁,注意,最后署名要写“控告人”,因为没有明确强拆人,只能是报案,不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你是“控告人”,就必须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第二天把书面报案材料送到派出所去,你明确要求派出所立案查处,
回过头来,查看一下,如果强拆人是当地街道办、拆迁办,你可以以此去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认定强拆告知书违法并撤销强拆告知书,赔偿损失。
如果强拆人是村委会或者第三方,由于不属于行政机关,你就不能去申请行政复议了,这时,你就要想方设法让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一旦拿到通知书,你就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去检察院要求监督立案。后续的维权就可以连续下去了。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