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迁中,在谈及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维权技巧前,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人先做好初步的、扎实的准备工作。在拆迁工作铺展开以前,被拆迁人就要积极对屋内财产进行记录和拍照取证。
拆迁律师要提醒被拆迁人注意的是,对屋内财产进行取证时,被拆迁人要注意三个细节。
其一,取证时间。在对物品进行拍照取证时,被拆迁人可以放一些能够有效证明当前时间的参照物,如当日报纸、政府官网的时间等,并以能明显看出被拆迁房屋的画面作为背景,以更有力地证明财产在强拆发生前确实存在。
其二,物品状态。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被拆迁人如来不及转移的,取证时一定要对物品的当前状态进行全面的拍照记录,以证明物品在强拆发生前的当前价值。
其三,票据证明。实践中除了对财产是否存在产生争议外,对财产的价值争议也是纠纷的关键点。被拆迁人如有条件,可以将财产价格一同记录,并与购买票据或评估结果等一同收录。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