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征收拆迁中可能出现的两类主要的合法强拆形式,即依法拆违和司法强拆(强制执行),拆迁律师分别做过不少解述,新近关注我们的读者朋友可以点击阅读《司法强拆是维权之路的BAD ENDING吗?》、《强拆违建也要讲程序,行政机关这样做是违法的你知道吗?》等以作参考,在此暂不再做展开解析。
拆迁律师仅提醒被拆迁人注意,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非经被拆迁人申请进行认定和处理的合法强拆,通常情况下就是这两种。因此不管来实施具体强拆(强制执行)作业的人是谁,都需经过法定的认定和确认强制执行的前置程序,最终在有相应权限的执法机构(人员)的组织下进行。
拆迁公司本身既不具有认定和处理违法建筑的职权,也并非司法强拆法定程序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权责主体。拆迁(拆除)公司只是有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一只手。在房屋拆除作业过程中有拆迁(拆除)公司出现,并不代表着拆除行为一定违法;但如果强拆被拆迁人房屋的行为是拆迁公司自行组织实施的,被拆迁人就要提起一万分注意了。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