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善于提前收集信息的被拆迁人:
我们经常会遇到来咨询的拆迁户,只知道要拆迁其他的都是一问三不知。
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作为拆迁户一定要提前收集征收相关的情况,包括征收项目、征收公告、征收时间,以及自己的房屋是否真正处于征收范围内。
如果是房屋要拆迁,那么应该提前了解一下自家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自己的房屋的价值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当拆迁方评估结果出来后才能知道补偿是否合理,差距大概有多少。
二、熟悉法律法规的被拆迁人:
这类拆迁户在得知要拆迁的时候就开始熟悉和拆迁相关的法律,这样做是很好的。这类拆迁户了解拆迁的程序,熟知自己的权利,甚至能找出拆迁方的违法点,所以拆迁方很害怕这类拆迁户。
三、善于录音录像收集证据的被拆迁人:
这类拆迁户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常常会留一个心眼,那就是随时录音录像。特别是遇到这三种情况一定要注意录音录像收集好证据。
1、在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进行谈判时,拆迁方会前后说话不算话,今天说一套,明天说一套;后面的工作人员不承认前面的工作人员说过的话等等,这个时候就应该注意录音录像,保留好证据。
2、如果拆迁方进行恐吓、拘禁也需要录音录像,保留好证据。
3、将自己的房屋从各个角度进行录音录像,避免拆迁方对房屋进行偷拆、强拆。
四、不乱签字的被拆迁人:
这类拆迁户常常不会轻易签字,因为签字之后再反悔就非常难了。
法律有规定,应该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所以如果你不签字,那么拆迁方就没有办法实施下一步程序,拆迁方对于不轻易签字的拆迁户他们就会比较谨慎,也很少存在压榨补偿款的行为。
但是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如果征收单位的征收过程是合法的,那么可以针对拒不签字的拆迁户可以作出补偿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在谨慎签字的同时也要注意拆迁方的动态,提前做好维权措施。
五、注意诉讼时效的被拆迁人:
很多拆迁户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因补偿达不成协议房屋被强拆了,现在想要维权,但是遗憾的是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根据最新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60天,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六个月,在没有告知诉权和诉讼期限的起诉期限是两年。
所以在与拆迁方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拖”肯定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有可能会错过自己的维权时机,将自己陷入被动的困境。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