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房屋拆迁,在征收方给出补偿款价格不合理的前提下,老百姓们是有权拒绝签字的,但是一味地不签拆迁协议,也不是个长久之计,那么拆迁户需要怎样做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呢?
1.主动出击
在这场协议的较量中,拆迁户们更要化被动为主动,率先出击,灵活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收集拆迁证据。当然,我们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更容易发现其中的关键问题所在。在收集好征收方的证据之后我们就可以针对这些,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征收行为违法并撤销。
在这种压力之下,征收部门往往会积极主动地与被征收人进行谈判,大家可以让律师把关,被征收人一定能争取到合理补偿。即便无法与征收方协商解决补偿问题,我们也能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信息公开
打拆迁案件的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证据,最好是那种一针见血的证据,而一般情况下这些证据材料都是拆迁户们在律师的协助下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取得的。
有的人会说,万一信息公开申请对方不搭理我们,该怎么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以上条款规定了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结合这一规定,被拆迁人一定要善于运用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这对于监督拆迁方的行政作为以及获取谈判协商权利都有很大的帮助,是在拆迁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常备手段。
3.提高警惕
在做完上述准备后,大家不要以为就完了,千万要警惕征收方公布的相关文件,不要置之不理。如果收到征收方送来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文件,务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这也是征收方惯用的一种手段,很多被征收人的房屋莫名就成了“违建”,无法获得补偿或者只能获得极少的补偿。
最后,万典律师提示:
在面对一系列关于征地拆迁的问题时,不要自己自作主张,及时的咨询专业的律师,要相信律师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为获取合理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