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价值如何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征收房屋,被征收人能拿到4方面的补偿: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为征收造成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为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业停产补偿。4.奖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综合考虑房屋价值
其中,房屋的价值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国家对于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其中评估需要考虑的就是: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这意味着,房屋价值并不是空口要价,套白狼。那种一说拆迁就暴富的谎言,被征收人千万不要相信。
2.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实地勘察必不可少
实地查勘是评估的必要步骤,未经实地查勘就作出的评估报告缺少事实依据,是明显不合法的;其次,走过场式的实地查勘、未做实地查勘记录、未留存被评估房屋的影像资料等都是不合格的实地查勘,就此作出的评估报告也必然是存在瑕疵的评估报告,其瑕疵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4.装饰装修的价值也要考虑
有的被征收人房屋装修的非常豪华,那么补偿应该对给予一些。肯定要比那种毛坯房能拿的多。
对于装饰装修的补偿费用,一般由拆迁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无法达成一致的,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