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律师】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到底该给谁?
万典律师在办理征地拆迁的官司里,有各种关于征地补偿款的问题,有的咨询:村委会怎么拿了那么多的补偿款。印象里,村委会没怎么干过事情,我的地,他凭什么拿钱?
有的问,爷爷的房子,我到底能不能拿补偿款,他竟然分给了自己的姑娘,不给我。姑姑凭什么分钱。总而言之,补偿款是一笔不少的钱。由此,争端也多了起来。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一是国家所有,一是集体所有。大体上,城市是国有土地,农村是集体土地。
如果,你在城市,面临拆迁。那么补偿款是给产权人的。其中补偿包含: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奖励费。这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明文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你处于农村,面临拆迁,补偿有四部分:
1、土地补偿款——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期内,承包地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娘家还应享有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补偿款的权利。有纠纷或不明确补偿款支付对象的,首先要明确谁真正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包括: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及其他原始资料。口头流转协议或虽有书面流转协议但流转形式不明确的,不能认定成转让。
2、青苗补偿款——支付给实际投入耕种的农户。临时代耕农户,土地经营权转包、出租后的接包人、承租人。依据包括:转包合同、出租合同。
3、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支付给修建人,取得所有权人,房产所有者,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据包括:建房手续以及证明房产属于自己建造的资料。
4、安置补偿款——支付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决本地村民的生活保障,或安置就业。也包括考取大中专基于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需要将户口迁入就读高校的学生或毕业生;服刑人员;服役义务兵。依据包括:户口本,用以证明属于被征收的安置人员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