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村长说:乡里乡亲的,先签字,补偿肯定给的多!能信吗?
有位当事人遇到这样的事情,经过拆迁方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动员,拆迁户们看了安置补偿方案,感觉比较满意,于是快速和拆迁方签了补偿协议。由于前来签协议的人数很多,每个人签字、按了手印之后随即离开。村长说:“签协议的拆迁户太多了!需要填的内容以后再填写,集体签协议,集体盖公章,以后再把协议还给你们。”
就这样,匆忙签了字,后来协议拿回来了,你猜怎么了?说好的100平的房子给80平米,说好的全家都是安置人口,结果上大学的儿子就是没有列入安置人员中。
律师,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维权?
民事法律上,把行为人的真实观点,用“意思表示”这个词语来表达。签名,就成了法律上认可的意思表示,会起到相关的法律作用。
1、当然需要说明的是,签名并不是是唯一的意思表示。法律对口头承诺,如果双方没有争议,也予以认可,也起到了法律作用;
2、此外,签名也不绝对产生法律作用,如仿冒他人的笔迹、伪造、威胁、迷惑、迫使行为人签名,就不能起到法律作用。
但是难点在于在实践中,很难证明,你是受到了欺诈和胁迫。
所以,遇到拆迁,不要签字,不要签空白的文件,不要签补偿安置协议。
为什么这里重点提到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意味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事项达成一致,双方要严格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合同中通常会在格式条款之外留一些空白的横线,以备当事人填写补充约定。实践中,有时会出现签订时未填写,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单独填写对自己有利的内容而引发的争议,争议焦点一般集中在空白条款、当事人事后补填内容的效力。一般来说,空白条款的补填一般应推定为当事人在签名或者是盖章时已经充分知晓,但有相反证据时可以推翻的除外。
因此,空白合同签字有效,但是法律风险很大,建议当事人不要轻易签订空白合同。
补偿安置协议意味着你对补偿比较满意,即使后期你发现吃亏了,补偿的比邻居少了,也很难撤销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