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府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开哪些信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市县人民政府政府作出行政决定,将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房屋予以征收并给与补偿安置的行为,征收行为影响着被征收人的根本利益,征收行为中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那么政府在房屋征收中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开哪信息呢?
我们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住建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您作出归纳如下:
第一、政府主动公开的范围:
(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
(二)房屋征收决定;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五)征收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汇总
(六)根据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
(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
(八)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九)对未经登记建筑物的调查、处理和认定情况
(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十一)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十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三)城乡规划
(十四)专项规划
(十五)各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十六)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办法
第二、被征收人可以依申请获取的公开的政府信息有:
1、征收建设项目的项目批准文件
2、市县政府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批复
3、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土地审批、规划、建设审批手续
4、有关征收补偿方案修改的听证资料
5、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6、有关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图纸
掌握了以上信息,您对房屋征收的有关事项已经了解的比较全面了,好的今天的万典讲堂就到这里,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案例讲解,可以关万典律师微信公众号或者登陆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网站查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