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些老旧房屋建筑因为历史遗留原因,不具备房产证件的,也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因此,涉及到对于此类建筑的强拆行为,被征收人就需要就强拆问题向具体执行单位追偿。
关于被强拆后可以索取哪些补偿
根据现实情况,自家房屋遭遇不合法、不合理的强拆之后,被征收人可以按照法律流程进行维权,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具体追偿:
1、房屋价值损失
结合房屋周边环境、房价、建筑面积、用途等具体情况,对被拆迁房屋实际价值进行估算。估算完成后,强拆单位需要支付对应补偿给到被征收人。
2、因强拆造成的财物损失
在强拆行为当中,被征收人往往得不到及时通知,房屋就被强拆。这时候,自家财产因为未及时搬出就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此外,房屋的装修费用,甚至强拆过程中造成的人员损伤等都需要由强拆单位来承担。
3、搬迁、安置补偿费用
因为强拆导致被征收人没有房屋居住、需要搬迁相应财物家具的。涉及到的具体搬迁、安置补偿、租房等费用,都需要由强拆单位来承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此,房屋被违法强拆的,也应当有这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