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典律师推荐维权4妙招,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在实际征拆过程中,一些地方对征地拆迁中应当向被征收人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是遮遮掩掩,对被征收人提出信息公开的相关需求置之不理,老百姓的土地、房屋稀里糊涂就被征收了,当回过神来,却发现手里都是听说东家补偿高,西家安置多,根本没有有效证据。
因此,当面对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时,被征收人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要征地,是否获得了审批,批复征收多少土地等情况,才能顺藤摸瓜,找到维权的关键点,而要搞清楚这些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最重要的手段。
第二步: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被征收人遭遇违法征收时,提起行政复议几乎是维权的必经之路,如果政府部门比较明辨事理的话,将违法决定撤销,那便给被征收人节省了相当多的时间与精力;如果行政复议没有奏效的话,我们还可以继续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第三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
行政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民告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把老百姓的土地或房屋有偿的征收征用,征收了老百姓的土地房屋,给予补偿安置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四步:委托律师发函
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政府的有关部门总是迟迟不出面解决问题。打相关电话总是无人接听,去办事处找他们也是没人出面处理,这个时候律师函就起到作用了。万典律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经常能够碰到拆迁队暴力拆迁无人阻止,或者是供电局等部门违法断水断电的情况,这个时候一般都会给相关部门发一封《关于阻止暴力拆迁的函》或《关于阻止违法供电的函》等等,总能给予政府部门一定的压力,让他们不能肆无忌惮地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