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中,除了与我们联系最为密切、也是广大农民朋友最为关心的农耕地和宅基地外,还有与我们最为相关的就是祖坟了。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浓厚的祖先崇拜文化,这实际上也是儒家“孝道”思想的体现。对已经逝去的先人,也要像他们依然活着时一样尊敬。
有些农村地区,还保留着一些传统的思想观念:对先祖不敬,他们就不会保佑子孙。所以动迁祖坟,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
那么如果祖坟被划入征收范围,不同意会被强征吗?如果实在要征收,是否有相应补偿?
今天万典律师就来给大家讲一下祖坟被征收的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祖坟,顾名思义是祖辈安葬的地方,民间的有些祖坟甚至已沿袭使用了百年以上,那么祖坟所占用的农村土地是否会因为占用时间达百年之久就默认其后代家属享有土地所有权呢?
其实不会,自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土地收归集体所有,祖坟所占用的农村土地也不例外,均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后代家属对于祖坟用地是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
首先,祖坟存在被强制征收的可能。如果在征收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征收部门会作出补偿决定,最后由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这只允许政府征收,企业是无权征收的。因为国家对公民的祖坟也是有法律保护的,但在事实上,现在政府官员拆迁搞政绩,普通百姓的祖坟只得让步,只是给付部分移坟费用的。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为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宪法对人的尊严的保护并不因死亡而立即终止。死者享有的坟墓不受侵犯的权利系从基本权利条款中导出。墓地作为生者祭祀先人之场所,是其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活动自由得以实现的物质条件。
因此,国家不仅应认可和尊重死者坟墓不受侵犯的权利,而且应对这项权利加以保障。
如果祖坟占用的土地恰好是自家的承包地,后代家属享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基本的征地拆迁补偿和迁坟补偿;但是如果祖坟占用的土地后代家属没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可以获得的补偿一般只有迁坟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
以某地迁坟政策为参考案例,如果祖坟在拆迁征收规划区之内,当地政府会发出通知,在期限之内搬迁到指定的公墓里,每户给予4千元的补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政府会多给20%的补偿。对于双冢双坟的,一般补偿金额会增加60%左右。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如果农民朋友们遇到了祖坟被纳入征地范围的情况,还是要结合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合理的补偿价格。
首先我们要明白以下几点:
(1)拒绝拆迁祖坟属于非法占地,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可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补偿;可寻求村委会等的帮助协调解决,如协商未成可以起诉至法院
(2)公司作为经营机构,无权强制征用
(3)祖坟没有所有权一说
因为法律对于占用祖坟地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补偿,各地政策又不同,与房屋征收一样,征收方也不想提高补偿额,虽然每家没有多少,但是户数多了金额就上去了。
因为祖坟的选址是当时祖先选定的,考虑了诸多因素,被迫搬迁很多人都不愿意,而且有些人家将坟墓打理的很好,以让九泉之下的人能安息。因此,涉及到祖坟时对于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都应该慎重对待。
针对安置地址的选择,实践中大部分是公墓,如果有人想自行安置坟墓可以拒绝征收方提供的安置地。关于补偿金额,被征收人要考虑到墓地的造价,以及上坟时的便利,以此作为谈判的筹码。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降低房主的生活水平,坟墓征收的补偿标准理应达到此种水平,对于死者其重新安置地点不能与原来相差太大,对于生者,因为各种节日要上坟,不能对此造成巨大不便。
入土为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墓地迁移更应当尊重习俗,不能暴力强拆。农民朋友们如果遇到开发商采取强制拆除祖坟的情况,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