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征收方式,不少地方打着“以租代征”好处多的名义征收土地。对于这种情况,其实是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是很多当地政府为了规避土地征收程序,而以租的形式占用土地。
一、“以租代征”常见的形式: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
5、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二、以租代征时的救济途径:
如果在生活当中遭遇了”以租代征“的情况,与当地拆迁方签下了土地租赁合同,大家先不用担心,因为该合同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可以起诉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相关部门返还土地。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