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
城市房屋由城市规划局或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立案;农村房屋由乡、镇政府立案。
2、调查取证:
1)做好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询问记录:如建筑物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情况等等。
2)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做好记录资料。
3)取得涉及建筑的工程、用地、施工等许可资料,为建筑的定性以及后期拆除工作提供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制作笔录。
3、认定建筑是否为违章建筑。
4、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下达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并公告。对于程序性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影响;对于实体性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否则按照规定处罚。同时在违章现场或者附近张贴公告。
5、下达催告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6、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
7、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