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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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9年3月27日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省长 陈润儿2019年4月23日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坚持开发性移民和先移民后建设的方针,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人均收入达到或者超过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本行政区域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任务,明确负责移民安置工作机构,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移民工作正常开展。省、省辖市人民政府移民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移民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具体实施工作。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