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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以往,农村人建房很简单,只要有自己的宅基地,向村里提前打个招呼就行。现在,随着农村各项制度的完善,农民建房,必须要按规定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应审批才行。建房的面积、高度、层数等,一般都有要求,农民不能私自乱建。但即便如此,一般只要有宅基地,提出申请就能获得审批,建房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如果出现这些情形的话,就只能拆不能建了,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1、扶贫易地搬迁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最受关注的一个农村问题。为了实现帮助农村人脱离贫困的目标,各地不断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并下拨不少扶贫资金。在社会各方的大力帮扶下,每年都有很多农村贫困人口完成脱贫,逐渐过上了好日子。  2、合村并居  现在,每年都有不少农村人,为了更好地生活,选择进入城市,在城里安家落户。这就造成一些农村出现“空心村”的现象,导致农村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并且,农村人口减少,很多村子的学校都没有几个学生,村干部的人员配置,也没有减少,这也是一种浪费。因此,一些地方开始在人口减少的农村,实施“合村并居”,把几个小村子合并,成为一个大的农村居住点。这样,既能减少宅基地占用的土地,也方便农村集中资金搞建设,还能减少村级学校、村干部的人员配置。一些小村子,原本没钱也没能力搞好村庄建设,合并成大村子,就不存在这一问题了。因此,“合村并居”被认为是一个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措施。  3、征迁  每年都有一些农村,要么是城市近郊搞发展,要...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一、土地回收:土地回收主要是农民朋友在土地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动放弃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权,而农村集体组织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有权回收这一部分土地。由此可见土地回收的前提是该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已经失效。而在农村土地改革过程中以下三类土地将会农村集体组织回收。1、无主的土地:无主只要是指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户家庭人员全部去世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失效,这一类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回收。2、一户多宅闲置倒塌的宅基地在土地改革中明确指出要严守“一户一宅”政策,但由于农民合法拥有的一户多宅也能够进行确权登记,不过如果是存在一户多宅问题,而起多余的宅基地尤为闲置而出现了倒塌,导致房屋失去了经济价值,这一类宅基地也将会被回收。3、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土地:为了鼓励进城落户农民朋友享受到土地带来的价值,国家出台了有偿退出土地等政策,而农民朋友将土地有偿退出之后,其土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回收。二、土地收回:收回土地是指在日程的土地使用过程中,农民朋友违反农村《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导致土地强制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当然由于农村土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土地征收也会导致土地被收回。以下几类土地将会被收回。1、闲置超过三年的土地:在《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国家明确规定,农村土地闲置超过三年以上,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以上都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因为长期的土地闲置...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土地确权。现在农村的每一块土地都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确权,新生儿能分土地吗?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不论你人口增加或减少,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给你,也不会因为你家人口减少而收回你家原本拥有的土地,这也就是最开始的方式。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最开始的分配时,一般的村里面都不会留存土地,所以村里的土地一开始就分完了,新增人口没有地,是无法分配的,村上一般也不会预留土地来作为后面新增人口分配的。一些常见的集体土地,没有分配的,大都是我们常说的公山、公林,土地目前并没有。而这些共有的并不会分给新增人口,这些是在一些特殊情况用来补偿给村里被占用土地的人的,得通过集体协商,大多数情况是不会分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符合这三个条件,就可以去申请土地:(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因此,新生儿的土地是在有土地存在的情况下,才可获得分配。如果这些情况都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新生儿分配土地的情况了,所以不要去纠结为什么新生儿没有土地。如果满足这种条件,可以去申请分配。(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土地确权。现在农村的每一块土地都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一、如何处理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二、如何确权登记“五保户”的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一、宅基地选址条件限制:国家实行的统一规划建房举措目的就是为了合理规划咱们的农村宅基地,因此在这项政策开始执行以后,农民朋友的选址建造房屋应该划分的宅基地范围内,不得随意占用、使用其它范围内的宅基地建房,只要被发现,就会受到严厉惩罚。二、宅基地面积条件限制:在以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审批通过后,可能对于宅基地使用面积上并没有一个很严格的明确规定,但是现在不是了,如今国家规定农村建房必须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面积标准之内,并且要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超出使用面积,或者多占宅基地都是获得不了宅基地审批使用资格的,当然前几天惠农网小编有为大家普及过一篇哪些情况下的“一户多宅”不算违法,还不了解的农民朋友可以去翻看一下那篇文章。因此建议农户朋友们一定要实现搞清楚自己所在村镇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三、建房审批条件限制:这个影响很直观,怎么说呢,就是你在申请宅基地的过程中,申请条件限制会加大,考核严格度也会加大,所以大家在申请之前一定要把申请条件搞清楚。以上就是现在农村建房时的一些限制条件,大家在建房前一定要先搞清楚,免得审批不通过,或者盖房违规被拆除。(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南京市江南八区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元/m2)变幅(元/m2)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容积率地块编号分 布 范 围一3620027000-47400六通一平1.81-1新街口商业区(东至抄纸巷,南至石鼓路-羊皮巷-户部街一线,西至螺丝转弯,北至汉中路-管家桥-长江路-青石街-中山东路一线);湖南路;山西路;中山北路D段(云南路至青春剧场北侧);狮子桥步行街;珠江路西段(东鼎大厦东侧至中山路);中央路南段(鼓楼广场至新模范马路);中山路;丹凤街;东至总统府-东箭道,南至长江路,西至太平北路,北至长江后街1-2夫子庙核心区(东至平江府路,南至琵琶街,西至四福街、来燕路一线,北至建康路)1-3建宁路东段(中央门立交至金陵装饰城);钟阜路;中央北路南段(建宁路至沪宁铁路);龙蟠路北段(黄家圩路至中央门立交)二2850023000-32900六通一平1.42-1中山北路B段(新模范马路至虎踞北路);中山北路C段(南京三乐电气总公司至新模范马路)2-2中山北路E段(鼓楼广场至云南路)2-3中央路北段(新模范马路至黑龙江路)2-4长江路(太平北路至中山路);太平北路;管家桥2-5汉中路(螺丝转弯至汉中门广场);牌楼巷;永庆巷;拉萨路2-6中山南路A段(九条巷至羊皮巷);户部街;太平南路北段(小火瓦巷至中山东路);中山东路A段(长白街至抄纸巷);洪武路(...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南京市江南八区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元/m2)变幅(元/m2)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容积率地块编号分 布 范 围一2060014600-35000六通一平2.31-1东至太平北路-长江路-洪武北路-洪武路-户部街-太平南路;南至秣陵路-三元巷-程阁老巷-洪武路-白下路;西至中山路-华侨路-上海路-莫愁路;北至北京东路1-2东至秦淮河;南至水西门大街;西至湖西街;北至汉中门大街1-3东至秦淮河;南至集庆门大街;西至文体街;北至南湖东路二1470011800-18200六通一平1.92-1东至龙蟠路-北京东路-中山路-长江路-太平北路-中山路-长白街;南至白下路-中山路-升州路-中山南路-集庆路;西至秦淮河-清凉门大街-虎踞关-西康路;北至宁夏路-江苏路-宁海路-北京西路-中央路-玄武门路-玄武湖南侧。该范围内除1-1地块以外的区域2-2东至秦淮河;南至龙园南路;西至江东北路;北至定淮门大街2-3东至泰山路;南至河西大街;西至江东中路;北至兴隆大街三118009500-14300六通一平1.63-1东至中央路-新模范马路东延线-环湖路-玄武门路-中央路;南至北京西路-宁海路-宁夏路-西康路-虎踞关-广州路;西至虎踞路-草场门大街-秦淮河;北至模范西路-新模范马路-广东路-黑龙江路以北200米3-2东至龙蟠中路-瑞金路-御道街-护城河-武定门...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南京市江宁区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元/m2)变幅(元/m2)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容积率地块编号分 布 范 围一76005260-14090六通一平1.51-1双龙大道1-2东山渔港1-3江宁商城1-4胜太路、双龙大道-上元大街、胜太东路1-5大市口、鼓山路、竹山路1-6金宝市场二51004080-6670六通一平1.22-1金盛路、宏运大道2-2芙阁路、江宁商场、天印路、莱茵达路-新亭路、莱茵东郡商业街2-3中国女人街2-4义乌小商品城商业街2-5凤凰港商贸城2-6利源路2-7井头路2-8将军大道三43502890-6630六通一平1.03-1佛城西路3-2金龙路3-3潭桥商业街3-4通淮街3-5湖滨路3-6汽车城3-7文靖路3-8桃园路3-9昌宁路四28002050-3760五通一平1.04-1麒东路-麒西路4-2104国道上坊段4-3卫湖路4-4东善桥商业区段(来源:南京国土资源局 )(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南京市浦口区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元/m2)变幅(元/m2)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容积率地块编号分 布 范 围一31302540~4280五通一平1.21-1大桥北路1-2浦东路1-3文德路、凤凰大街、中圣街二24101850~3040五通一平1.02-1阳沟街2-2澳林家居广场、珍珠街2-3文德东路、公园北路、珠江路、河滨路、文昌路、中圣南街、中圣北街、文德西路、珠泉路三17001260~2190五通一平0.83-1盘城新街3-2泰冯路3-3新马路、浦园路-宁港路3-4同心路、上河街-泉西路(来源:南京国土资源局 )(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南京市浦口区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元/m2)变幅(元/m2)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容积率地块编号分 布 范 围一420375~445六通一平1.01-1东至宁六公路,南至东大路,西至京沪铁路,北至学府路1-2东至柳州北路,南至京沪铁路,西至河流,北至河流二330310~350五通一平1.02-1东至长江,南至南京韩旭科技有限公司,西至浦珠南路-沿山大道-宁启铁路,北至浦口区界三288288~300五通一平1.03-1东至河流-浦珠南路,南至宁合高速公路,西至宁乌公路-南审浦口校区,北至沿山大道(来源:南京国土资源局 )(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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