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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与房产的权登记制度,城市的用地均属于国有用地。如果你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说明这块地你并没有缴交土地出让金,你是无权去使用这块地的,你也没办法在这块地上开发建设任何的房地产项目,另外,城市的地与农村的地是有区别的,城市的土地实行有...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租房押金一般是指房客与房东双方共同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房租金额。由于房东自己违反合同规定而不愿退押金的,属于违法行为。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协商。2、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3、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5、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租房押金一般是指房客与房东双方共同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房租金额。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6、如投有造成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综上所述,如果遇到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况,建议先和房东友好协商,并保留文字、语音类聊天记录和电话通话录音等证据,表明房东知晓、认可你把押金给上一任承租人的事实并承认你拥有押金的所有权,争取协商解决,这样最节省时间成本。(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我们必须要了解的是如果你想在农村自建房屋是需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村委会,其中国家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自建房能否转让要需要结合自建房本身的合法性、转让对象、村集体意见等多个方面来综合考虑。1、农村自建房须合法。2、农村自建房的转让对象:在“地随房走”的原则下,将自建房转让出去也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也会一并转移,而宅基地并非村民私人财产,而是无偿从村集体取得,归村集体所有,因此当前除了少部分宅基地改革试点区外,只能将自建房的转让对象限定在“本村村集体内部成员”当中。此外,转让对象必须符合当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3、村集体的意见:另外,对于自建房的转让,如果村集体不同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结果),那么该自建房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一、农村自建房的转让条件:农村自建房须合法;农村自建房的转让对象,为“本村村集体内部成员”当中,且,转让对象符合当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村集体的意见,为同意。二、农村自建房转让流程:如果上述条件都满足,那么可以按照以下农村自建房转让流程办理转让手续。1、向村集体组织(或者村委会)提出宅基地自建房转让申请,并且让受让方开具自建房受让人为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证明。2、然后,与自建房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合同模板可以找村委会领取。3、最后,去当地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及自建房过户手续即可。总结:根据宅基地趋势发展,接下来几年内,农村宅基地会实现大范围的“三权分置”,村民可以将宅基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来赚取租金。所以,现在想要转让自建房的,需谨慎考虑。(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农村居民,通过申请,得到的宅基地,才能建房。并按照国家及地方宅基地建房族系政策规定,来自建房,才具有合法性。比如,有几类农村自建房,是不合法的,不能进行转让。而即使转让了,也不能保障转让人的合法权益。农村自建房转让,不合法的包括这些类:(一)未经审批修建的房屋转让,不合法;(二)经过批准但没按批准要求建的房屋转让,不合法;(三)擅自改建、加建的房屋转让,不合法;(四)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自建房转让,不合法:比如,在耕地上建房,就是不允许的;(五)需要拆除、但没有拆除的自建房转让,不合法:有的人看到自己的房屋,要被征收了,拿到征收补偿款,又转让出去卖钱的,属于情况极其恶劣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土地确权登记之后,虽然放活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但对于土地的使用管控也变得非常严格,尤其是在土地确权登记之后,以下三大行为将会进行处罚,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1、土地买卖: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指出要严格杜绝违规违法买卖土地的行为,即使是经过土地确权,但却是在保障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开展的土地确权,所以即使是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也不能够进行土地买卖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2、土地闲置:土地确权登记、土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工作的开展,都是为了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所以在土地改革工作中,明确指出要严格杜绝闲置浪费土地等行为,此点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土地闲置三年以上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3、土地滥用:土地滥用只要是指破坏土地、非农业用途使用耕地等行为,这些行为也在明令禁止的范围之内。(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以及重新公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可见,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用道路、广场、绿地应属免税土地。但对会馆、车位、小卖部、会所、物业用房等设施用地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但在实践中,税务机关一般将资产管理人即物业公司作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综上所述,尽管物业用地是属于小区公共部分,但是并不是市政、医院、学校这样的社会公共用地,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物业用房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按照当地标准执行,目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我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分为多个档次。具体缴纳期限,应当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缴纳一次。(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目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我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分为多个档次。具体的缴纳期限,应当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缴纳一次。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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