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还有回旋余地吗?别慌,先分析合不合法

日期: 2022-06-27
点击次数: 10

所谓限期拆除通知,可能大家并不陌生,即使没有见过,字面意思也不难理解。

比如在自己宅基地上盖房子,但建设时没有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过规划许可证记载面积、未变更土地性质在耕地上建造房屋等情况,房屋大多都是违法建设,就可能会受到行政机关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还有回旋余地吗?别慌,先分析合不合法

所以很多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一下子就慌了,很快就着手拆除房子了。万典律师要提醒大家,这时候不要自乱阵脚,限期拆除并不全都是合法的,如果能找到其违法点,也并不是非拆除不可。

限期拆除对象只能是违法建筑

限期拆除对象只能是违法建筑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对此,我们可以知道: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拆除对象只能为“违法建筑”。

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才能下达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换句话就是说如果被征收房屋是合法合理的,那么就没有被拆除的理由,自然也不会有责令限期拆除这回事。

如何判断限期拆除决定是否合法

01
看制作主体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还有回旋余地吗?别慌,先分析合不合法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由上述规定可以知道,能够有权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或通知书)》的主体有两类:

违法建筑坐落于城市规划区内的由规划部门出具,实践中一般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若违法建筑座落于乡村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除了以上两种主体之外,城管局与国土资源局也可以做出该通知或是决定。

如果主体不合法,那《限期拆除通知书》也是不合法的。

02
看程序是否合法

《限期拆除通知书》作为强制拆除决定的前置程序,其作出前要经现场勘验,确定房屋的情况,询问房屋所有权人有关房屋事实情况,调查书也需经调查机关工作人员、房屋所有权人签名。

如果要对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根据法律规定要经过以下程序:

首先是公告,对违法建筑下达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并公告。其中属于违法建筑的,由城乡规划部门或者乡、镇政府下达停止建设的指令;属于程序性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影响;对于实体性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否则按照规定处罚。

其次是通知,或者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再次是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

最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机关包括规划、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局执法大队等。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还有回旋余地吗?别慌,先分析合不合法

如果大家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前没有工作人员进行过实地勘察、询问,送达过程中也没有依法进行,其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亦是违法。

03
看内容是否合法

一份合法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明确案涉房屋的具体位置、范围等,如果仅以房屋位于哪个村哪个组没有明确位置,其内容是不合法的。

除了上述要求房屋的具体位置,《限期拆除通知书》中还要载明被送达人享有的权利,如听证、陈述申辩权利。如果没有载明上述权利,其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亦是违法。

【万典真实案例】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某村村民王x,与当地村委会签订《村西垃圾场承包合同》双方约定:为解决垃圾场乱倒垃圾、无人管理,集体出资清理垃圾费用之问题,将垃圾场9.64亩下包给个人,并负责管理。因垃圾场经填埋杂石太多,无法耕种之原因,经村委会同意允许搞养殖事业,以便充分利用。随后王x自行出资将15米深垃圾坑用建筑垃圾填平,填平后表面用渣土覆盖。开始修建猪舍和羊舍等养殖设施,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不到一年,徐水区x镇人民政府向王x父子二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告知其无任何占地手续,擅自占用土地建彩钢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拆除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耕种条件重新种植。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拆除。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还有回旋余地吗?别慌,先分析合不合法

王x收到《限期改正通知书》后认为,该地块是全村倾倒垃圾的大垃圾坑,连村两委都认为填埋杂石太多不符合耕种条件,镇政府要求原告个人恢复耕地实属强人所难。后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玲、梁蕊二位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分析案卷材料后发现,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中载明王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但并未查明原告到底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哪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后经过行政诉讼,一审判决撤销徐水区xx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徐水区xx镇人民政府不服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阅读 / Video More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8
点击次数: 354
【拆迁律师】户口迁移,城市户口能否迁回农村?2019年有何申请条件与程序?一、户口迁移的基本介绍:(一)户口及户口迁移: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载体为户籍(户口簿)。而户口迁移,则是现行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一般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二)户口迁移分为很多类型:有市外迁入、老人投靠子女、市内迁入、市外迁出、市内迁出(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等,不同的迁移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流程也要以当地的的流程为准。(三)在取消农业户口前,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这也就有了农村迁到城市,城市迁回农村的情况了。二、2019年城镇(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申请条件有哪些?一般户口的迁移,只要满足条件都是可以的,所以说2019年城镇(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是想迁回去还是得符合条件:(一)原户籍属农村,退休后迁回:如果当初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将户口迁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只需要开具相关的材料证明,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迁回去。另外如果农村还有以前留下来的房屋,同时还会继续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二)在农村生活,但户口在早年迁出:如果是一些长期还留在农村生活,但是自己的户口却在早年间迁出了的,想要迁回来的就需要提供直系亲属,或者是能够提供农村的房屋房产权及承包地的相关证明也可。(三)夫妻双方一方为农村户口:一般夫妻...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7
点击次数: 312
【拆迁律师】农村土地买卖,如何进行,才是合法的?一、农村土地买卖是否合法?依现行的法律,农村土地只可以转让,不能进行买卖。所以,私下买卖土地是不合法的。保护合法的土地流转行为,转让或者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流转的形式之一,但要依法转让。农村土地私下转让,签订的买卖协议合同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三)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二、哪些农村土地才可以入市?依现行的法律,目前农村土地买卖,只有一种情况是属于合法的:那就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原有土地管理法中,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集体土地,在很多情形下不能直接作为建设用途,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由地方政府来统一供应。这便是地方政府...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7
点击次数: 480
【拆迁律师】2019年养殖用地新规:养殖场符合四个条件,养殖用地无需再审批一、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中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二、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三、当然,养殖场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还是不能...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点击次数: 617
【拆迁律师】没有宅基地产权证,拆迁能否获得补偿?各地这么规定宅基地确权正在各地进行,虽然农村宅基地确权原则上为“一户一宅”,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宅、私搭私建建的情况也很普遍,那么问题来了,有地无证或者多出来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在拆迁时能获得补偿吗?一、原则上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补偿。比如河北廊坊:被征收户选择按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的,以被征收村民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为补偿依据,按每户宅基地证载面积的85%补偿相应的面积的楼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给予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的15%奖励,最终达到1:1。被征收户愿意以货币方式补偿安置的,按应给被征收人征收补偿面积每平方3000元的价格给予补偿。被征收户愿意以部分产权置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安置的,参照以上两种方式综合进行补偿。二、但是在实际处理中,有的地区也会考虑到由于宅基地管理问题而导致部分农民朋友有地无证的情况。比如济南: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中就对没有宅基地证的拆迁补偿做出了新的要求:在安置房方面,无合法宅基地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据《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济政发[2010]15号)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后作为依据确定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4平方米。在建筑物补偿方面,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最...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点击次数: 204
【拆迁律师】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条件?转让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宅基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依现行法律,农村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不是农民朋友的个人财产,因此,农民朋友所称“我家的宅基地”,应理解为我家建房所使用的宅基地,而不能理解为地就是我自己家的。同样,依现行的法律,宅基地不能买卖交易,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交易,但必须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相互交易才是合法有效的。否则,您买的房屋没办法更名过户。房屋不办理更名过户不具有产权约束效力,即房屋产权不归您所有。一般在同村集体转让宅基地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一、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注意的条件:(一)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二)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四)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五)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二、转让宅基地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同村宅基地转让,应该如何签订协议:(一)明确出让方(甲方)和购买方(乙方)的权利义务;1、出让方不得隐瞒宅基地的重要事实,比如存在法律纠纷、是否有法律争议、债权债务关系等。这也是对买卖双方起到一个保险作用,在一定的法律效应下将房屋真实情况摆在明面上,避免事后出现问题。2、购买方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出让方有义务配合购买方办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和签字签章...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4
点击次数: 246
【拆迁律师】土地已确权,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确权的权利主体是谁?我们知道,对于农民朋友而言,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确权能够依法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主要是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一、土地确权实测面积少了怎么办?若实测面积少了,集体有机动地的,能补足就补足;若集体无法进行调整的,那就不调整,只能维持现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二、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若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若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最终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因此若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就行了。三、土地已确权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确权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
法律法规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19 - 02 - 17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揭秘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对话.中国品牌》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万典律师事务所近日,cctv知名主持人、记者董倩在cctv《对话.中国品牌》栏目演播室对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专访,万典律师主任律师王卫洲、副主任律师刘磊代表本事务所接受董倩老师的采访,王卫洲、刘磊律师向董倩老师讲述了万典律师的品牌形成之路、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董倩素有毒舌女皇之称,善于抛开现象揭示真相、其提问以犀利、敏感著称,她的采访曾让任正菲难以招架、让董明珠难以回答,甚至有人在采访过程因问题太过于“刁钻”与董倩吵架,在网上声讨董倩,董倩的采访更像是一种审问或者质问,但也正是因为其坚持真实的风格而深受广大观众喜欢,因为她将真相还原给了管众,这正是一位新闻记者最可贵的品质!根据董倩老师的提问,王卫洲、李磊律师万典律师事务所创立的初衷、发展经历、职业梦想、工作感悟的真实故事向董倩老师进行了介绍,以下为采访全过程:董倩: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是两位律师,他们都是专业打拆迁官司的,有一系列的数字和他们是有关系的,他们所代理的业务全部是房屋土地征收类的案件,他们平均每年代理的案件达到500件以上,他们的业务足迹遍布全国三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他们代理的业务不仅是一个一个的官司,如果说把他们放在整个中国的社会法制化这样一个进程来看的话,他们所打的官司甚至推动了整个社会和法治往前的前行,我们先来认...
2
2021 - 03 - 10
2016年7月某市大地编织厂(化名)的岳先生(化名)愁容满面,因为的他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对该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制定的很苛刻,对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非常不利,再加上岳先生的建厂规划建设手续不是太全,征收部门给岳先生的房屋征收补偿极为不利,岳先生的期望值在4-5千万,可是征收部门给予岳先生的补偿只有1000多万,岳先生实在是不愿意被征收。聘请律师维权,连连失利为了维护权益,岳先生决定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期权益,经过多次咨询岳先生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过和该律所的详细沟通,岳先生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律师费,这下把期望全部放在律师身上,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维护合法权益。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岳先生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案件进展极不顺利,提起的诉讼基本上都败诉了,眼看着最重要的诉讼——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就要开庭了,岳先生异常的不安,因为这个案件再败诉就彻底完了。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经过和家人充分商议,岳先生决定换律师,这一次岳先生不再像上次请律师那样草率,他经过网络、打听——5318,从媒体上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孔庆丰诉泗水县政府撤销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使他非常激动,因为这个案件人民法院以政府征收补偿不到位而判决撤销征收决定,首次认定征收补偿应当按照新建商品房的标准进行补偿,岳先生经过查询获悉本案的承办律师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5
2019 - 06 - 03
结  构  类  型等级主要结构条件标准(元/㎡)一  砖墙、有粉刷、有门窗、水泥平顶300二  砖墙、未粉刷、有门窗、杂木横条、小青瓦盖顶200三  乱石墙或泥墙、杂木横条、小青瓦或石棉瓦盖顶120四  乱石墙、杂木架、杂木横条、稻草或油毛毡、石棉瓦盖顶50(采晴整理)
6
2019 - 06 - 03
序号区片综合补偿标准范  围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区片综合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区片综合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区片综合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亩元/亩元/亩元/亩元/亩元/亩元/亩元/亩元/亩1A14666766000806671000004500055000733333300040333县城老城区,云寿路、爱民路、泰景路、泰分路(至县交警大队办公大楼下侧)、泰寿路(至云寿路)环内及该主道外侧平均150米内。2B1233335550067833800003600044000666673000036667老城区其他地段。包括马头岗小区以北、云寿公路以东、平安大道、童东公路、泰景路构成的环内及该路段的云寿公路、平安大道外侧;育才学校与天关山酒厂以南至标准厂房地段(西至沿毛竹下公路至水库);绿苑小区以北和以东、县农场中间路以南地区(至溪);戏台湾以东、泰庆路两侧(南侧至溪);城关中学以北至法院地段A片区外100米内;泰分路(交警大队办公大楼上侧至罗阳林场上侧加油站)两侧50米内;城东小区以东50米内;东大街石龟背段(泰东路至老技校)以北至爱民路A片外100米内。3C900004050049500500002250027500450002025024750老城区其他边缘地区。包括县城规划区内,南门标准厂房以南、学前溪以西、山垟片、其他未列入A、B地段的所有地区。4D11333351...
7
2019 - 06 - 04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1位置范围:淄川区寨里镇卫生院对过,黉阳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寨里镇寨里村;用途:商业用地。地块2位置范围:淄川区寨里镇朱水湾村以南,野鸡岭村东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寨里镇朱水湾村;用途:商服用地。地块3位置范围:淄川区寨里镇朱水湾村南边,洪峨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寨里镇朱水湾村;用途:商服用地。地块4位置范围:淄川区寨里镇朱水湾村以南,盘顶山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寨里镇朱水湾村;用途:商服用地。地块5位置范围:淄川区昆仑镇桃花山路以西,昆仑山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昆仑镇大昆仑村;用途:科教用地。地块6位置范围:淄川区张博路以西,昆仑山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昆仑镇大昆仑村;用途:科教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
学法用法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