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里,随着考大学,当兵入伍等情况,“农转非”成了普遍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了家乡,失去了农村户口,开始了城市生活。但农村的土地,是他们不愿意割舍的。那么,对于“农转非”,宅基地方面的问题,要知晓哪些呢?
1、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者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除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外,不得收回。
2、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原则上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3、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原本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村集体开具证明,也是可以依法办理确权的,只是在土地证上要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