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补偿协议》多是由征收方事先拟定好的,一些重要条款可能会由双方在签字时手写。对被征收人而言,除了关注补偿方案是否合理外,还要补偿协议本身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一些问题,尽可能减少因补偿协议而引发后续纠纷的可能性。
协议原件要保存:
在签订协议之后,被征收人一定要至少保留一份协议原件,留作证据以防万一。很多被征收人可能会有这样的误解,认为复印件和原件的内容一样,效力自然也是一样的,实则不然。
一旦后期征收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双方诉诸法院,被征收人就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复印件和原件虽然在内容上没什么区别,但是在法律上的证明力却有着根本区别。根据法律规定,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其证明力不如原始证据。
这样一来,如果征收方在协议原件上动手脚,被征收人又未保留原件来证明协议的原始内容,就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被征收人大都没有法律知识和相关经验,签订的补偿协议很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将原件都给征收方,就意味着给了对方可乘之机,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各位被征收人务必记住:签完协议至少保留一份协议原件。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