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能获取征地拆迁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了解政府信息的途径有两种:一是政府主动公开,二是公民申请公开。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进行查阅。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可以同时向两个机关申请复议吗?
不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之规定,复议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选择一个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