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社会,水和电是生活必需,没有水、电,根本无法正常生活,拆迁方恰恰也是抓住了这点。于是,逼迁的手段千千万,断水、断电是常态。而部分被拆迁人迫于压力,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当然也有不妥协、不退让的被拆迁人。可以说,无论是妥协还是坚守,对于被拆迁人来说都很被动。那我们又如何应对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呢?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之规定,违规断水、断电是违法的。下面,小编给大家支两招。
一、被拆迁人可以申请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虽然供水、供电方是奉命行事,但违规断水、断电毕竟是违法行为。
二、向法院起诉供水、供电方。供水、供电方和被拆迁人存在合同关系,针对其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很好的进行维权。同时因供水、供电方违约还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