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有些国土部门在针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上仍有不足,被拆迁人针对违法用地提出查处申请时,常常不见国土部门的有效回应,而其中一些建设项目的违规开展,已经严重危害了土地资源。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此类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即原告,而被诉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则是被告。
检察院介入进行公益诉讼,督促国土部门履行职责,这对被征迁人来讲是一项利好的变化。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