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拆迁方似乎认为被拆迁人知道多了会给自己添麻烦,要么不公开,要么以不容易发觉的方式公开,被拆迁人为了多了解情况,东奔西走,费劲口舌,却得不到什么结果,甚至有些被拆迁人连为什么拆迁都说不清楚。
对此,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该意见指出:
1、突出公开重点,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2、明确公开主体,其中征收土地信息由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公开;
3、拓展公开渠道,应多种渠道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开时效,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