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要注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不意味着放弃了诉权。
一般来说,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对补偿数额的认可,律师认为,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下,不能因不满意补偿数额而再提起诉讼。那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否意味着对土地征收行为也放弃了诉权呢?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当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当事人在获得补偿后放弃相关诉讼权利的,那么当事人是不能再就约定的事项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补偿安置协议对此并无明确约定,那么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不意味着对之前的土地征收行为放弃诉权,如果当事人认为之前的土地征收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