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迁案件发现,拆迁协议因签名而引发的问题显示在:被征迁人发现自己当初签名的协议,和最后确定的协议内容并不一致,细究明显是少了征迁权利,却多了责任条款,甚至征迁材料中,还出现了一些自己从未看到过的页面,却鲜明签着自己的名字……
那么,乌龙签名出现的原因是什么?看似规范的签名背后,被征迁人会面临几关“陷阱”:
第一关:协议内容与自己理解不符。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需要签字的文件多,特别是一些影响较大的文件,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征收补偿协议”、“评估报告”、“补偿安置协议”等等,被征迁人最终可能会发现签名的文件,跟自己之前的理解不相符,其应对之道便是签名应审慎,需认真、细细研读协议上的文字,若发现文件内容与自己所理解的意思不一致,就一定要求征迁方及时修改,对方若不愿意修改,或者以“没关系”、“领导不在,没法儿改”、“以后改”等理由推托,那就是签字的第一关已经到来,面临第一关,签名需谨慎。
第二关:被征迁人在签名前,应检查发现文件中是否有夹带的空白、或者是留白很大的空白页面。征迁在征迁进行中,被征迁人会发现,有些文件自己从未见过,却签有自己的名字。故被征迁人签名前要检查,是不是有漏签?是不是有空白页夹带?一旦确保无误,才可在每页征迁文件上签名,记住,一定是“每一页”。
另外,签名时一定要接着协议上的文字签,签名页面不要留太大空白,若有则需备注清楚,以防自己的签名被“挪作它用”。
第三关:便是日期了。被征迁人签名往往会发现,日期是最易忽略、也是最易出问题的一关,一般人会注意不到应该填写日期,漏掉填写日期,也往往会被拿来做文章。那么,其应对办法是被征迁人一定要写上“XX年XX月XX日”这样的日期格式,千万不要省略“年月日”的书写。
征地拆迁无小事,一点不慎,便可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故被征收人一定要审慎对待。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