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里随着“农转非”成了普遍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了家乡,失去了农村户口,开始了城市生活。但农村的土地是他们不愿意割舍的。那么“农转非”后,土地会被村里收回吗,如果遇到征地拆迁,能拿到补偿款吗?
对于“农转非”承包地方面的问题:
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依法确权颁证;
但如果不在承包期内,已经落户城市,并退出承包地的,或者说已经获得了退出承包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将没有资格进行土地确权的依法登记颁证,也就是相当于没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个别省份在具体政策实施过程中,对于户籍转入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农民,依旧保留其在农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河北省,河北省明确政策规定,对于户籍迁入城市的居民,其承包地如何处理需按照个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收回。
对于“农转非”宅基地方面的问题:
1、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者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除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外,不得收回。
2、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原则上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3、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原本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村集体开具证明,也是可以依法办理确权的,只是在土地证上要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因考学而转为非农户口的群体,还能拿到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学生因入学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期间,正好遭遇征地拆迁,那这部分学生是不是不补偿呢?如果征地拆迁补偿从户口的角度出发,那不补偿是合法的。但学生就学阶段户籍因政策性移转变为非农,以学生身份享受的非农生活保障会因学生时代的结束而丧失,且在这期间,学生并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集体组织土地收入仍然是学生无可替代的生活保障。这样来讲,不给予就学的非农户口人员征地拆迁补偿并不合理,有违公平的法理逻辑。
而就实际的拆迁情况来说,对于就学的“农转非”人员到底给不给征地拆迁补偿,要看地方的征地拆迁政策。地方可根据征地补偿方案、补偿的具体时间点等相关情况予以确定。大体情况中,对于入学的“农转非”人员还是有征地拆迁补偿的,但这也得依靠在拆迁过程中的谈判协商能力。
(来源:中指土地情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