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但随着农村的发展,很多农民都外出打工,使得宅基地无人管制,同时很多村子都把土地用于修建厂房和房产开发以及建设新农村了,很多农民都把自家的土地转给村集体然后被“卖掉”了,那农村集体土地被“卖” ,钱该归谁所有?农民还是村委会?
其实关于土地被“卖掉”的问题农民是一直存在误解的,因为《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只能依法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
由此可见,农民个人或者是村集体都是不能随意买卖土地等的。我们所说的土地被“卖掉”,其实是村集体统一将农民的土地进行流转和征收了,那么得到的钱应该归谁所有呢?
首先,大家需要明确这几点。土地征收其实是出于国家的规划需要,《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说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国家是可以对农村土地进征收的,并且征收后将依据规定给予农民补偿。根据2018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规定,宅基地的补偿费用将补偿给农民;而耕地的补偿款将补偿给农村集体组织,但是为了用于农民的安置问题,也就是说还是给我们农民的。
关于土地流转,有些不清楚情况的农民认为自己的土地是被“卖掉”了,其实并非如此,土地流转其实只是转让了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还是归农民所有的,并且流转的费用应当属于农民!
(来源:土地流转)
(原标题:农村集体土地被“卖” ,钱该归谁所有?农民还是村委会?)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