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拆迁不仅仅只是拆迁双方对补偿额达成一致那么简单,如何审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也很重要。尤其是大型企业的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一定要有专业拆迁律师全程参与,才能有效地保护拆迁谈判的成果、进而规避风险。那么,签订征地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被征迁人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方,且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应当是以房屋征收部门的名义来与被拆迁人签订,除此之外的任何主体都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
因此,在目前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比如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与被拆迁人签协议的情况,是隐含着法律风险的。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因此,在在签协议使被拆迁人应当注意对方是以何种名义来签协议的,以免利益受损。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