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遇到强拆时,及时留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比如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现状的证明(拍照片、摄像等);同时绝不在对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补偿协议上签字,即使土地被占、房屋被拆;最后及时报警这是非常的关键的,这也是遇到违法强拆时的一个必经过程,虽然,有时候并指望不好公安机关会有效的制止住强拆的行为,但是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确定强拆的主体。为以后的拆迁维权做好相关准备,切忌要保留好报警的通话记录。
行政机关的职责是法定职责,不能随意推诿,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拆迁和搬迁等义务,因此,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行政机关有违法征收的行为被征收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的维权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