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于被拆迁的村或村民小队建制取消的安置:
1、被拆迁人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者和补偿货币同等价值产权互换
计算方法:拆除房屋重置单价+新住房每平米修建面积的使用权基价+货币补贴*被拆迁人房子的面积。
2、拆除的房屋估算使用重置规则,按照重置单价结合成新,需要是拆迁方委托有一定评估资格的机构来评估,
当前区域住房每平米面积的使用权基价的补偿依据是,被拆迁人房屋所在的县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等实际因素制定。
二、对于被拆迁的村或村民小队建制还在的安置:
不是城镇户口的被拆迁人安置补偿规定:
1、具备宅基地补偿条件的,被拆迁可以请求宅基地新建筑方,并且获得相应补偿,计算公式:拆除房屋重置单价+货币补贴*被拆迁人房子的面积。
被拆迁人宅基地需要的费用,是由建设方支付,申请宅基地新建房的流程,需按照当地住房建设的规定。
2、不具备宅基地补偿条件的,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和补偿货币同等价值产权互换,不得申请宅基地住房,
3、其他补偿拆迁律师应当明确告知,补偿中还应包括被拆迁人的搬家、周转住所等补助费用,还需注意在超过过渡日期还应增加安置费用。
(采晴整理)